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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

 增值税 纳税人应在次月1日起10日内到所属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应报送下列资料: 
  (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2) 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3) 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
  (4) 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发票/运输发票)抵扣明表;
  (5) 进项凭证及付款凭证、货物验收入库证明;
  (6) 会计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财务状况变动表、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及编报说明材料。

小规模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应报送下列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2)会计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及编报说明材料。


个体工商户办理纳税申报应报送下列资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消费税

  纳税人应在次月1日起10日内到所属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申报应报送下列资料:
  (1)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2)消费税纳税人资格验证表。

所得税

  纳税人应在次月1日起10日内到所属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应报送下列资料:
   (1)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2)申报表编报说明;
   (3)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及编表说明);
   (4)纳税调整表。

营业税

  纳税人应在次月1日起10日内到所属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应报送下列资料:
   (1)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2)会计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及编报说明材料。

开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纳税人开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时,应持下列证件、资料到所属税务机关办税厅办理:
   (1)销售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出口销售合同;
   (3)购货单位出口货物资格证明;
   (4)税务登记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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