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必须先与银行建立信贷关系,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按银行提出的贷款条件和要求提供有关资料。一般情况下,银行要求提供的重要资料有:
* 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
* 经会计(审计)部门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 企业资金运用情况。
* 抵押、质押物清单,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
* 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 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银行自收到贷款申请和有关资料之日起,对新开户贷款企业,一般应在3个月内完成贷款的评估、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做出正式答复。
3、所有贷款都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4、保证贷款除了借款人应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外,还应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写明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
5、抵押贷款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由抵(质)押人与贷款人(抵〔质〕押权人)签订抵、质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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